全国最大股票配资杠杆 信测标准: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根据《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如后续触发
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5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
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了 5,4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500.00
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4,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测转债”,债券代码“123231”。初始转股
价格为 36.89 元/股。
(二) 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
年 11 月 8 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
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6.89 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股
价格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现金分红 34,972,413.96 元(含税),股本预计转增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信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
调整,调整前“信测转债”转股价格为 36.8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5.76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公
告编号:2024-07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
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
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8 月 5 日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1.89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可能触发“信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信测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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